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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茂名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 发布时间:2023-07-07 10:08:36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印发了《茂名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目的意义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观察、记录、分析初中学生全面发展状况,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全面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展现学生个性特长,形成学生在初中阶段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档案,作为学生发展指导、毕业升学、学校育人质量评价的依据或参考。

  二、起草背景

  为扭转以考试分数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片面倾向,为发展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综合的参照依据。以引导学生更全面地认识自我,更合理地规划自我,更主动地发展自我;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机制,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形成正确的育人观,让学生真正做到“五育并举”。

  三、主要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担当,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道德品质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方面的状况。重点记录学生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文化教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遵守公民道德和公共秩序,参加学校班、团、队活动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通过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以及相关专题课程学习,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认知能力、思维发展、素质拓展、创新意识,特别是学科核心素养形成等方面的状况,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重点记录国家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实验操作成绩)、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学习经历与成果,以及学习态度、习惯、能力、效果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机能与运动技能、体育锻炼习惯与健康生活方式,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安全素养等。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体育课出勤情况,体育运动技能掌握情况,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表现及课余体育训练、竞赛情况,参加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情况,以及自我认知与管理、人际关系、情绪调节、青春期适应,安全知识与相关技能等。

  (四)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与鉴赏、参与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播音、主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民间艺术与民俗活动等方面的兴趣特长表现,参加艺术活动(包括参观艺术场馆、参加艺术学习、欣赏或参与艺术表演、学习民间艺术、参与有意义的民俗活动等)的经历与成果等。

  (五)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的社会认知、社会实践、社会适应状况,形成的劳动素养、实践能力等状况。重点记录学生在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参观学习、研学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中表现出的意识、能力和成果等。

  四、评价方式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通过学生自我陈述评价、教师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重要观测点评价是根据学生的学段和年龄特点,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一级指标中,分别选取具有较强代表性、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写实记录作为重要观测点,按学期进行评价。

  五、评价指标体系

  我市统一使用省制定的重要观测点评价参考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和25个观测点。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每个观测点计4分,即每个一级指标最高分为20分,满分100分。

  六、评价程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各学期结束时实施学期评价,学期评价反映学生各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根据各学期评价情况给出毕业评价结果。评价实施过程主要由录入记录、审阅完善、提交评语、公示确认、形成档案等五个基本环节组成。我市统一通过登录“广东省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使用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七、结果呈现形式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主要包括学生自我陈述、教师评语和重要 观测点评价等内容,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中呈现。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五个方面内容均设有5个重要观测点,初中前五个学期均计分(第六个学期不计分,仅作毕业评价),每学期实施1次,评价结束后形成该学期每个方面的评价分数(每个方面满分均为20分)。第六个学期对前五个学期的每个方面各自累计计算单项分(每个方面单项分满分均为100分),得出对应单项等级(A、B、C、D、E);将五个学期五个方面得分再作汇总计算总分(五个方面总分满分为500分),得出学生初中阶段毕业评价的最终等级。

  八、结果应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明确具体要求和使用办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

  九、执行时间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原文件:关于印发《茂名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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